对象的选择与拾取
对象的选择是图形选择工具下常用的操作,也是熟练应用精雕软件系统的基础。在精雕系统,我们把对象的选择与对象的拾取加以区分:
对象的选择:
是指工具命令状态下对图形对象的选择,包括点选、框选和按指定类型选择等功能。精雕系统中大部分的命令首先都要进行对象的选择。
对象的拾取:
是指在常规命令过程中要求拾取一个操作对象的过程,实际上往往是一个点选操作。
通常地,二者在精雕软件中没有本质的区别,只是在不同对象操作过程中,叫法不同而已。目前精雕软件提供三种对象选择的方法:
点选
窗选
按对象类型选择
点选:
将鼠标移动到指定的对象上,单击鼠标左键,对象被选中。如图1所示对图形的点选。通常地,点选也被称为点拾取。
▲图1 对象点选
窗选:
在窗口空白处按住鼠标左键,拖动鼠标形成一个蓝色的矩形线框,以鼠标点击的位置为相对点,鼠标可以向左移动,也可以向右移动,如图2所示。
▲图2 对象窗选
窗选可分为两类:
包含窗选:
鼠标从左到右拖动,需要把所要选择的对象全部框住,松开鼠标左键,凡是框内套住的对象就被选中,如图3所示。
▲图3 包含窗选
相交窗选:
鼠标从右到左拖动,松开鼠标左键,凡是与矩形线框相交的对象和矩形框内套住的对象都被选中,如图4所示。
▲图4 相交窗选
说明:
复选:
按住“Shift”键,继续点选或窗选对象,可以很方便自如地完成复选。
反选:
按住“Ctrl”键,继续点选或窗选对象,可完成反选,即将被选对象转为未选状态。